内蒙古科左中旗吉地华府棚改项目岂一个“乱”字了得?

来源:未知 作者:李自强 人气: 发布时间:2021-08-31
摘要:本站讯 2021年8月24日,吉林省伊通县人徐凤琴急匆匆的在伊通和保康镇之间又跑了一大圈,目的仅仅是去内蒙古科左中旗住建局取一份证明文件再送给通辽市中级法院。据徐凤琴介绍,

本站讯 2021年8月24日,吉林省伊通县人徐凤琴急匆匆的在伊通和保康镇之间又跑了一大圈,目的仅仅是去内蒙古科左中旗住建局取一份证明文件再送给通辽市中级法院。据徐凤琴介绍,自从2018年10月1日吉地华府竣工以后,为了讨回属于自己的工程款,她不知道在两个省区相隔260多公里的两个县级城市间跑了多少个来回了,可是至今没有任何结果。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科左中旗的建筑市场简直乱到了一定程度,正是因为政府监管严重缺位,才导致了徐凤琴今天的悲剧。

公开资料显示,科左中旗保康镇到吉林伊通全程约有264.7公里。而徐凤琴为了讨回工程款,至今已经在这条路上跑了三年!她说:“为了讨回工程投资,我每年都要往保康跑30多次,跑一次就得花费五六百元,如今腿都快跑断了,也没要回来自己的工程款!这地方真不是人来的!”

政府的棚改项目,中间多次变更开发公司

据多家媒体报道,2014年4月初,通辽市科左中旗保康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对外发包,科左中旗国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君公司)承接了该项目,项目名称为吉地华府小区,工程建筑总面积为87696.82平方米。

吉林省伊通人徐凤琴先是与国君公司法人赵国君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乙方(徐凤琴)对吉地华府小区工程总承包(包工、包料),由乙方全额垫资施工,售楼款、预售款由乙方收取,包括个人购房银行贷款、公积金贷款。整个工程的混凝土部分,由甲方供应,此款项抵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待工程六栋整体施工到5层时,甲方付给乙方现金1000万,待工程六栋主体封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1000万,这2000万元作为甲方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余下的工程款全部用商业楼房和住宅楼的楼源销售款抵乙方工程款。”合同签订后,徐凤琴带人开始施工。

后来,国君公司由于股东内部产生分歧,将公司挂靠到通辽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地产)名下,并同意向其缴纳管理费。

就在开发单位换成金源地产之后,科左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住建局)找到徐凤琴,要求她提供建筑资质另行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听说吉林省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公司)具备建筑一级资质后,她便联系到了运达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俊举。王俊举同意在收取管理费的条件下出借资质,以运达公司名义与金源地产签订吉地华府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

2015年8月10日,运达公司与金源地产签订了《吉地华府建设工程承包施工合同》,相较徐凤琴与国君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建筑面积与资金给付没有大的改动,只是每平方米的承包价格从原有合同的1900元降至1700元。

之后,徐凤琴以工程负责人的身份带队继续施工。但是,由于资金不足,金源地产又将吉地华府小区中45047.28平方米建设任务转给了通辽市淇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淇奥公司),徐凤琴又与淇奥公司签订了吉地华府二期工程施工合同。

拖欠工资政府买单,资质造假至今未被追责

2018年10月1日,吉地华府小区完工后,金源地产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给付义务,造成徐凤琴带领的农民工工资一再拖欠,徐凤琴无奈,在得不到金源地产任何答复的情况下,便开始到有关部门信访。

据徐凤琴介绍,2017年,科左中旗政府与科左中旗劳动监察大队一方面责令开发商给农民工开支,一方面采取回购吉地华府小区的方式拿出1000万元作为农民工工资,要求由科左中旗劳动监察大队监管发放到农民工手中。2018年2月13日,该大队为讨薪的农民工发放了金源地产拖欠的651万工资。但据农民工们证实,劳动监察没有尽到监管责任,1000万款项农民工只得到了370万,其余600多万都被赵国君等人截留。徐凤琴认为,600余万工程款能够被开发单位截留,与运达公司的配合不无关系。为讨回被截留的款项,徐凤琴决定以诉讼的方式维护农民工和自己的权益,但在调取运达公司相关资料时,徐凤琴惊讶地发现,运达公司在资质上存在造假嫌疑。

2019年10月份,徐凤琴向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0月30日,吉林省住建厅以红头文件的方式答复徐凤琴称:“经审查,我厅未受理过吉林省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申请。因此,您所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没想到,号称一级建筑业资质的运达公司竟然私刻国家住建部和吉林省住建厅的公章,伪造一级建筑资质和建筑工程安全许可证,对外大肆承揽工程并收取管理费!”徐凤琴说:“根据相关规定,作为建筑企业,要想异地跨省承揽工程必须要通过当地建设部门的审核,运达公司到内蒙的通辽市科左中旗从事建筑承揽业务必须要经过科左中旗住建局的严格审核。” 徐凤琴随后找到该局张局长,要求张局长做出解释,张局长的答复却是:“政府决定对吉地华府小区停止回购,原来的手续全部作废。”

徐凤琴告诉记者,金源地产欠她工程款多达6千余万,为了能把工程顺利竣工,她一年多来四处贷款,不惜给付高额利息,如今小区建设完成了,开发商却翻脸毁约。而这一结果的产生正是科左中旗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造成的。

2019年11月初,徐凤琴向科左中旗公安部门实名举报运达公司私刻公章、资质造假涉嫌刑事犯罪,并将举报材料直接寄给科左中旗公安局局长。然而,举报至今,运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然逍遥法外不说,反而变得更加嚣张,多次对外声称:“她徐凤琴爱去哪告随便,给钱是不可能的。”

据媒体报道,就徐凤琴反映的问题,有记者曾联系到了科左中旗住建局张局长,张局长称,对于徐凤琴反映的情况他已经和吉林省住建部门取得联系,运达公司资质造假情况属实,他表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运达公司做出处理。对于记者提出“运达公司是如何通过审核的”这一问题,张局长表示,我们对域外建筑资质的审核仅凭肉眼的确难辨真伪,只要相关申报企业提供的资质表面上看不出问题,基本上不会走向当地主管单位进行核实这一途径。针对徐凤琴举报运达公司涉嫌资质造假构成犯罪这一问题,记者与科左中旗公安局的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证实,运达公司涉嫌造假一案公安机关已经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破中。但是,目前仍没有任何结果。

另据科左中旗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吉地华府项目开工时间为2014年5月。该项目虽然未经科左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但该项目是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备案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确实存在建设单位未批先建及施工单位涉嫌资质造假,监管单位(住建局)违法、违规向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核发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问题。在记者采访中,孙姓工作人员曾坦言,该项目的确是在未取得用地、规划及开工手续,且在未按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其向记者提供的相关备案、审批文件都是为了完善项目手续而后补办的。

法院再次开庭至今无果,住建局答复证实问题属实

据通辽市中级法院判决书记载:为了讨还工程款,徐凤琴曾就案涉工程多次起诉过国君公司、金源地产和淇奥公司。通辽市中级法院于2019年7月26日作出的(2019)内05民初20号民事判决书,明确了本案原告徐凤琴作为实际施工人有权就案涉工程主张权利,吉地华府工程造价为每平米1700元人民币,但因被告拒绝提交竣工报告和验收合格证明,她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又给她造成460970元的经济损失。

徐凤琴再次起诉。2021年7月6日,通辽市中级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徐凤琴在起诉书中要求:一、判令各被告及第三人共同给付原告工程款60690925.87元及利息,利息自2018年10月1日起,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至给付之日止。二、判令原告对所建工程具有工程款优先受偿权。三、判令各被告赔偿原告因索要工程款产生的经济损失46097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9年7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四、第三人吉林省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给付内容承担连带给付义务。五、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等均由被告承担。

在法庭上,国君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与本公司无关。金源地产和淇奥公司的律师和法定代表人则称已经给付了原告工程款8000多万元,并不拖欠原告工程款,并拿出了双方签字的证据。但原告徐凤琴一方则称,依据双方当初签订的合同和已经生效的通辽市中级法院(2019)内05民初20号判决书的确认,吉地华府工程造价为每平米1700元人民币,总造价应该为13700多万,还有合同以外的项目工程款1000多万元,刨除对方已经给付的8000多万元,还有6000多万元未能给付。

被告方又辩称,吉地华府没有经过验收交接,因此不应该给付原告剩余工程款,法院也不应该受理此案。原告一方则当庭出具了双方于2020年8月8日签订的《吉地华府小区工程检查验收交接单》(以下简称交接单)复印件。该交接单的内容为:

1、经过2020年8月2日至8月7日检查验收合格;2、从2020年8月10号将住宅楼1号、2号、3号、4号、5号、6号,门市房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楼以及地下室全部建筑移交给开发单位;3、工程保修期从2020年8月11日开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交接单尾部还手写补充了“开发商保证正常验收,与建筑单位无关”等字样。本案被告赵国君、被告车大伟在交接单尾部“开发单位”处签字、摁手印(其二人在庭审中已经认可系其二人本人签字)。被告淇奥公司在《检查验收交接单》尾部“开发单位”处加盖了其公司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名章,原告徐凤琴在交接单尾部“实际施工人”处签字摁手印。该交接单证明了三个内容:一是案涉工程经过了开发单位的检查验收;二是案涉工程经开发单位验收合格;三是案涉工程由开发单位全部接收。

与此同时,原告方还出具证据证明,吉地华府不仅已经经过被告方验收合格并已办理完交接,而且已经实际入住。庭审中,被告方则辩称只是一部分入住,并未全部入住,但是也不得不承认吉地华府已经实际入住的事实。法庭则要求原告方提供原件。徐凤琴随即到住建局调取到交接单原件并交给了法院。但是至今,通辽市中级法院尚未作出判决,相反在本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确认吉地华府工程造价为每平米1700元人民币的前提下,却于2021年8月23日再次在网上开庭审理吉地华府工程造价问题!有律师对此发表观点时说:同一法院已经做出生效判决,居然还要重复开庭审理同一个问题,这简直是太荒唐了!

法院的判决没有等来,住建局的答复意见却来了。2021年8月4日,科左中旗住建局做出了《关于徐凤琴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左建信字【2021】087号)。

该答复意见称:经查,你反应的问题属实。科左中旗保康镇吉地华府小区为2013年自治区批复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单位为通辽市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期变更建设单位为通辽市淇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为郑文江、赵国军、车大伟3人,施工单位均为吉林运达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方实际负责人为徐凤琴,工程款至今未支付。目前,保康镇吉地华府项目负责人郑文江、赵国军、车大伟三人和施工方负责徐凤琴在住建局已完成相关账目的核对,但信访人徐凤琴对账目核对结果不认可,信访人于2021年5月向通辽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项目负责人赵国君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待法院判决后,按照法院判决结果解决工程款问题。

在接受采访时,徐凤琴告诉记者:吉地华府之所以到了今天这种地步,与当地政府的监管严重缺位有直接的关系,就在我们上访、打官司的过程中,有关部门还在帮助对方转移财产。我们从科左中旗政府调出来的吉地华府5号、6号、10号楼网签单子清楚的记载着这样令人不可思议的内幕: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晚上甚至半夜还在帮助对方打印单子转移财产。我们曾经就此事问过政府官员,他们居然称是下面的人办的。我们就纳闷了,如果不是上面的领导让这样做的,下面的普通工作人员怎么可能半夜上班打印单子呢?

徐凤琴气愤的对记者说:科左中旗政府帮助金源地产解决了拖欠的部分农民工工资,但尚欠其总计6000多万元的工程款(含部分农民工工资)未能解决。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每次具体洽谈工程结算款问题,都要到科左中旗常委、政法委书记莫日根巴特尔办公室去谈,否则什么也谈不成。她不知道这位领导为什么会对该项目(涉及到法院诉讼)如此感兴趣。她还说: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工程款,已经跑得快跑不动了,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要回来。说着,这位在江湖上不断奔跑的刚强女人已经潸然泪下......

既然吉地华府是政府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那么,吉林伊通人徐凤琴应该是对科左中旗有功的人,虽然徐凤琴不远几百里去干工程是为了挣钱,但是客观上也为当地做出了很大贡献,为什么竟落得如此不堪的下场?人们不禁要追问:科左中旗到底是怎么了?其建筑市场怎么会乱到这种地步?其投资环境怎么会恶劣到如此地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应该认真的反思一下?在如此恶劣的投资环境下,谁还胆敢到这里经商、投资呢?

对于此案,媒体将持续关注并跟踪报道。(记者劲松 冷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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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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