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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诉称高压线距其家宅6.5米存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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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正在施工的500kV高压线靠近我家住宅6.5米,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为此,我们全家深表担忧。”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麻田村村民刘春云日前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他们一再向当地有关部门反应,目前仍未得到处理。

       在一份题为《关于高压线靠近我家宅安全隐患的报告》的书面反映材料中,刘春云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刘春云,男,出生于1965年3月,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是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办事处麻田村的一位普通村民。
       根据国务院令(239号)《电力实施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保证已建架空线路的安全运行和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边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不两平行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千伏以下,1米;1—10千伏,1.5米;35千伏,3米;66—110千伏,4米;154—220千伏,5米;330千伏,6米;500千伏,8.5米。

       第十五条(四)规定,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孤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35—110千伏,最大风偏距离3.5米,最大垂直距离4米;154—220千伏最大风偏距离4米,最大垂直距离4.5米;330千伏最大风偏距离5米,最大垂直距离5.5米;500千伏最大风偏距离7米,最大垂直距离7米。
       目前,该高压线目测正跨越我家房顶,明显不符合上述安全距离规定,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就上述问题,我们一再向当地有关部门反应,目前仍未得到处理。那个承包工程的人,还出言威胁村民。2020年5月8日,南康区东山街道桐梓村曾发生一起因掉线380伏高压线烧死村民的事故,教训深刻。为此,请求上级领导给予关注和重视,督促涉事电力公司严格执行国务院令(239号)的相关规定,确保我家宅和人身安全。(江西赣州市 刘春云)

 

原文地址:http://www.peoplescck.com/tt315/20200529/124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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