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继续发展壮大,才能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
自2018年9月22日发出拆迁公告后,我们始终积极配合做好拆迁前的协调工作。因为这项工作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负责,我们在积极配合的工作过程中,其工作人员却从企业无理收缴所谓多出的拆迁款20万元。不但不给打收款凭据,却以回去交给领导处理为由将20万元现金提走。
特别是在配合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做好丈量土地、登记财产等项工作后,根据其工作人员的安排,于2019年5月26日接到拆迁通知后,我们正在积极组织人员开展搬迁工作时,于2019年5月29日上午11点左右,由申楼街道办事处忽然带领百十人闯入厂区大院,在我们尚未得到分文拆迁款的情况下,不容分说,强行断水断电和拆除房屋,就连我正在输氧的父亲和走不动的母亲也不放过,置两位老人生命于不顾,强行将两位老人抬出住房放在又脏又乱的院子里,并把住大门,不准出入。司机老朱和会计马某某见状,使用手机拍照录像,被强行将手机里拍照的实况全部删除。
我年近八十、体弱多病的老父亲,每两天需要肾透析一次,身体瘦弱的不成人形。他和老母亲常年执意住在洗煤厂看厂子,保护自己儿子多年的心血。两位七八十岁的老人受到强拆惊吓,病情加重。今年大年初四,老父亲含恨离开人世,临终前一句遗言:孩子,拆迁这事你一定要个说法,并在坟前要给爹一个交代!
我们认为,申楼街道办事处如此处理拆迁问题不恰当,不合理不合法。无奈反映到上级部门,请求为民做主,给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说法。一是依法赔偿平顶山市众源昊商贸有限公司因强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其中包括厂房,洗煤设备、机电设备等各种经济损失),以及被迫停业经济损失200万元;二是退还无理收缴企业所谓多出的拆迁款20万元;三是退还逼迫企业交纳的40636.58元、34931元所谓的两笔青苗款。
国家反复强调,要保护企业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完善民营企业涉法维权机制,坚持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恳请上级领导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纪公正处理,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河南省平顶山市 张卫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