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栏目
首页法治 • 正文

温县前上作村遭“棚户区”改造后群众哭诉:两次服毒也挡不住的强拆暴拆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荷花

温县张羌街道办事处前上作村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村。从2018年3月开始,该村群众不断反映,温县前上作村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严重违规违法,强硬措施拆迁,釆取停水停电,断路恐吓滋扰纠缠暴力手段,偷拆强迁,致民怨沸腾。

  一、群众反映,前上作棚户区改造是在没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的批文和温县人民政府征收决定及征迁相关信息等公布情况下,温县人民政府于2018年8月8日下发温政(2018)19号《温县前上作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对包括太行路以南,黄河路以北,子夏大街以东,郭熙大街以西区域内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拆迁,直接进村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拆迁协议。征收与补偿决策不民主,程序不合法,没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没有组织群众和代表参加听证会及任何关于拆迁方面的会议,也未对征收土地房屋的决定进行公告,违背民意,严重侵犯了群众的知情权、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权。

  二、拆迁手段涉嫌违规违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手段迫使被征收人拆迁,但2018年8月以来,前上作棚户区改造领导指挥部在前上作村各街道悬挂横幅,各住户墙上张贴大小标语,公开信,公告等,层层叠叠,语句黑白不分,并以打黑除恶的名义来威胁群众,逼迫拆迁。其中还搞株连式拆迁,逼迫拆迁群众的在职子女,甚至亲戚不上班到家里做工作,家里有店面有企业的不签字进行关停,有高考生和学生的不签字让校长和老师坐家不走,甚至不让上课。前上作村村民张玉莲,家有五百多平米三层小楼,院子面积80平米。对于棚户区改造,她没有签字。在拆迁人员及铲车都在现场的情况下,她外出买东西都不二十分钟,就看见她家方向黑烟滚滚。本村人员告诉她,是她家着火了。等她回到家,正看到铲车正在以灭火的名义摧毁他家仓库的财物。这场很不意外的大火,造成她家仓库内经商三十多年存放上百万的皮毛、电脑、绵坊织品等货物全部被烧。有很多现场群众告诉她,张玉莲家这场大火,是有关人员为了制造强拆机会,故意撞断她家仓库后面线杆造成线路短路引发火灾,属于明显的故意纵火。当时由于张玉莲的儿子郑良山,儿媳陈苗苗,女婿王斌,女儿郑楠对当时的火烧情况录了像,拍了照,现场民警就扭着他们胳膊,把他们拉上警车送到了派出所,把他们一个个手机里的证据全部销毁,才让他们回去。有的群众照相,马上就遭有关人员当场抢夺手机砸毁并遭殴打,有的甚至还被打伤住进了医院。更有甚者,政府为了逼群众签字,竟然从不让儿童上课入手,进行逼签。张玉莲的孙子郑丁宁在温县实验二小四二班上学,政府通知教委、学校和班主任白xx不准给全班学生上课,并让全班同学都一起骂张玉莲的孙子郑丁宁。后来又有乡教办的工作人员又亲自到前上作村,见到郑丁宁吓虎他,不让他给家里说全班因他不让上课和全班骂他的情况。当时郑良山亲眼看到乡教委这个工作人员在恶狠狠的威胁恐吓自己的孩子,非常愤怒。在政府采取种种高压政策下,郑丁宁的妈妈陈苗苗只好违心背着家里偷偷签字了。这种结果,给孩子幼小的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孩子说什么都不愿意再去学,家里只好给他办理转学手续。张玉莲家原来价值上百万的楼房、五百多平米的刚盖不久的三层小楼,带一个80平米的地皮小院,仅换到130平米的带几十平米阁楼的商品楼一套,同时被烧掉超百万元财物也没有获得应有的赔偿。提起自己几十年省吃俭用积攒的家业,因所谓的棚户区改造被几十倍的缩水,张玉莲一家人提起此事仍悲愤不已。

  三、县政府做出(2019)第3号《温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本村张小玲的宅基地本来不在这次征收范围,但却被列入征收范围。她本人对政府的第3号公告和把自己列入征收范围不服,并已多次明确告知政府,自己的房子不在征收范围内,不同意拆迁,如果要拆迁本人房屋,需要参照周边房地产价格进行货币补偿。对郑小玲的合理要求,温县拆迁办公室不但置之不理,2019年7月11日,有关部门组织近百人,破门而入。为了阻击强拆,郑小玲在家中喝下剧毒农药。有关人员一面对张小玲组织所谓的抢救,在救护车把张小玲拉进医院进行抢救的时候,工作人员把张小玲的家进行了强拆。郑小玲住院期间,有关部门还采取隔离手段,阻止亲戚朋友和邻居前往医院探望。在郑小玲第一次服毒刚出院后不久,2019年8月12日凌晨1点左右,有关部门又组织几十人对郑小玲的老院进行了强偷拆强拆。绝望和愤怒之下,郑小玲和丈夫张顺利到温县县政府大门口当着众多群众的面再次服下剧毒农药,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从被强拆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郑小玲想起以前被强拆被逼服毒的感受,仍多次悲愤的泣不成声,眼泪止不住的一次次落下。

  四、2019年10月10日晚上7点至8点左右,有关部门在没有鉴约的情况下,工作队组织有关人员,对段君安、郭欣、段国英三家,趁其没人在家的情况又进行了偷拆强拆。温泉街道办事处事后对此解释说是“误拆”。他们几户强烈质疑,全村500余家,现在就剩这各自独立的三家了,怎么会是误拆呢?补偿标准不合理,安置补偿不到位,违背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目前被征收区域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每平方米6000元左右,而征迁方对被征收人的房屋却以每平方米2600的价格进行补偿,并设定300平方米以内的不合理标准,超出300平方米以外按每平方米600元计算。土地只按2比1的标准置换建筑面积,对具有经营用途的房屋土地,建筑补偿标准过低,如周长庆、王红彬、赵豹、原学成等门面房每平方米只给2800元。废品公司门前的门面房却是12700元一平方米。对每个被拆迁户只提供一套未经验收合格的安置房,两套期房。在安置现房不具备居住条件和补偿安置款不到位的情况下,强行要求被征收人交出被征收房屋,擅自进行强拆,对国务院590号令规定的先安置后拆迁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例明知故犯,严重违法违规。五、少批多征,暗箱操作,搞人情式拆迁。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豫政土(2019)172号批文,征用前上作村等四个农村集体经济建设用地为24余公顷,约合360多亩地,但实际占用50余公顷,近800亩地,严重违法违规。在拆迁过程中暗箱操作,对每户的测量数据和补偿结果不公布,标准不一,赔偿信息不公开,群众意见很大。对于前上作村存在的问题,该村群众曾多次向上级,每次都是石沉大海。好不容易盼来省巡视组来温县,却被县领导安排住在海旺宾馆,并派公安人员严密防守。前上作村民几十个人代表300多户去反映问题,却被当地公安围的水泄不通,村民张玉莲强要进去时,却被几个公安人员揪住给她扔了出去,造成身体多处摔伤。

  关于强拆和暴力拆迁,2016年01月19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与拆迁行为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过程中。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依规征拆,明确要求严格房屋征拆管理,坚决纠正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二、强化政府责任,规范征拆行为,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作为房屋征收与补偿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征收、公平补偿。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参照《条例》的精神执行,房屋征收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被征拆人所得补偿和政府补贴要能够保障其选购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三、严格征拆程序,杜绝违法强拆。房屋征拆与安置补偿工作要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各省辖市、县(市、区)政府在实施房屋征拆行为前,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并对房屋征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法律、法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向社会公布。四、在拆迁工作中,不得委托企业或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进行强制拆迁。要抓紧清理取缔非法拆迁组织或机构,坚决杜绝开发建设单位直接组织或参与拆迁,确保征拆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通知中强调,要加大对违法违规强制征拆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击、株连等方式进行强制征拆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因工作不力、简单粗暴、失职渎职引发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的,或对违法违规征拆行为不加制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征拆过程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就明确做出决定,行政机关在对土地和房屋征收的过程中,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拆迁”原则,依法对被征收人进行安置补偿。在被征收人已经依法得到安置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安置补偿的情况下,行政机关若要实现强制搬迁和拆除,也必须按照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获得人民法院准许强制执行裁定前,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权利。

  前上作村群众质疑,现在是法治社会,共产党执政。温县棚户区拆迁改造办公室,置上级要求规定于不顾,釆取极端手段,搞强拆偷拆,又有相关部门多方阻止他们反映问题。在温县,在焦作,在河南省,哪里有他们前上作村群众可以说理的地方?相关部门什么时候,能给前上作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前上作村群众所遭受的委屈与不公待遇,有太多的利益输送。希望相关部门领导主持正义,为前上村群众所遭受的不公平赔偿,伸张正义、匡扶民心。
http://www.gswhb.com/html/20200729/16060.html

    相关文章Related

    返回栏目>>

    首页   |   帮助

    Copyright © 2014-2024 《华报》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