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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英国哲学家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
曲玫出身普通人家,大学毕业后留福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终因各种原因辞职下海。2012年底机缘巧合接了一项工程,曲玫是施工方。没有经历就没有体会,真正做了曲玫才明白做工程有多困难,施工不是仅仅把事情给开发商做好就行,碰到开发商拖欠进度款就必须先垫资付农民工工资。曲玫家境一般,工程所需资金庞大,只好到处融资。
英子是名律师,有融资渠道。曲玫跟她认识是通过自己丈夫杰哥,杰哥跟英子丈夫小方是同事。曲玫把自己困境告诉英子,英子爽快出借220万元,双方商定利息为4分。考虑到杰哥身在机关事业单位,平生最怕的就是欠债,无法理解经商中的资金拆借,曲玫要求英子和小方借款的事不要告知杰哥,英子和小方都同意了,借款合同不用杰哥签字。英子提出借款合同得注明如果发生纠纷要在她关系最好的台江庭起诉。曲玫觉得自己肯定能按时还款,不会发生纠纷,这个条件完全没有问题,没有异议。
2014年春节,开发商出现资金问题未及时付工程进度款。曲玫不得已,再次向英子拆借80万元应急付农民工工资,双方商定利息为6分。曲玫想只是短期拆借,春节过了进度款一到就先把这笔钱还上,6分就6分吧。不想2014年全国金融去杠杆,曲玫公司贷款被银行收贷,开发商也受社会大环境影响资金链断裂付不了工程进度款。
忽然出现的资金问题让初涉商海的曲玫手足无措,英子每月十几万元利息已无力支付。英子和小方等了几个月,终于不耐烦了,找到杰哥告知曲玫借款之事,要求杰哥去融资先还给他们。英子说她帮忙拆借的钱是领导的,不能拖欠。杰哥表示第一自己没有融资渠道,这事在他能力范围之外,第二这些借款实质上就是英子等金主保障利益的投资行为,既然是投资就有风险,现在曲玫项目受阻,应等待曲玫解决问题项目完成后再追回借款。英子不同意,说如果不马上还款就起诉。
过了几日,英子约见曲玫杰哥,告知金主们要求英子利用职务之便起诉以保障利益,曲玫表示自己绝不会赖账,请求多给点时间让自己想办法把项目结束了还款。英子不同意,说自己也是被金主施压,没办法不起诉。又过了几日,英子约曲玫结算尚欠的本金和利息。曲玫很高兴,以为英子跟自己结算就意味着改主意不起诉了,因为英子的借款都是高利贷,是违法的。曲玫天真的认为起诉了法院不会保护高利贷,法官最多在自己职权范围内偏袒英子,不可能保护高利贷,爽快签了英子要求签的《确认书》。
签完《确认书》第二天英子就起诉了,第一次庭审,英子陈述曾先后出借曲玫十几笔小额现金,从8千元到5万元不等,但均未签订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予以确认,曲玫提供的银行还款流水并不是全部用于还本案金额,所以本案并不存在高利贷问题。曲玫方当庭指出英子所说并非事实,第一,现金借款并不符合英子转账习惯,第二,以英子职业习惯,不可能多笔借款均无借条,第三,如果是事实应有证据证明,即便是现金借款也应有取款凭证,这不是一两笔借款,是十几笔,不可能每次英子都有现成现金出借,第四,即便英子无法提供任何证据,但至少要能指出曲玫提供的还款流水中哪些不是还本案金额的?但法官置之不理。
判决书出来,英子的陈述赫然写入判决书。以此为基础,加上法官唯心认定曲玫签了《确认书》就是自动放弃了享受法律保护利息的权益,(自愿原则),判决曲玫按《确认书》认定金额还款。另外法官认为,曲玫未提供借款未用于家庭生活的证据,判定杰哥必须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曲玫咨询业内人士,均认为法官公然采信没有证据的说辞其实就是采信假证据,甚至就是与原告共同制造假证据。曲玫签《确认书》虽是自愿行为,但必须以合法为准绳。高利贷系违法行为,法院不应该支持。所有借款合同杰哥均未签字,知道曲玫向英子借款后,也没有追认债务的意思表达,英子起诉书中也承认借款仅仅用于工程,并不用于曲玫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我国民法通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英子连带起诉杰哥就表明是她主张借款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应由英子提供证据证明而非曲玫,法官要求曲玫提供证据,明显是故意颠倒举证责任,以达到判定杰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目的。
曲玫不服,提出上诉。这次她也做了工作,将《确认书》中本金利息数据是怎么得出的一步步真实还原了出来。曲玫提供的流水每笔都符合借款合同的约定,且显示出还存在利滚利情况,也就是曲玫当月没有及时归还的利息,都被英子计入6分本金继续计息。曲玫认为,利滚利无论如何是不能被保护的,多少都能改判点什么吧。可是曲玫又被事实打脸了,二审法官故意忽略了利滚利事实,虽然不再提小额借款,但仍以“自愿原则”为基本原则,继续颠倒举证关系,驳回了曲玫上诉请求。
曲玫还是不服,到高院申请再审。高院仍以“自愿原则”为基本准则,“高水平”的推理认为曲玫借款是用于工程,工程收益可能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驳回了曲玫再审申请。
曲玫依法提出抗诉。令曲玫大开眼界的是,检察院竟然以一审法庭上提出,二审法院和高院都不敢提的,英子口头说但无法提供证据的小额借款说辞,以曲玫已付金额并非全部用于偿还本案借款为由,不支持监督。
至此,各级法官和检察官干脆利落的将该案判成铁案。最受伤的是无辜的杰哥,他被英子申请协助执行,每月只给他留600元做为基本生活费,其它工资奖金都按法院要求,由杰哥单位直接划入法院账户用以还款。在杰哥竭尽所能按期还款前提下,英子还是把杰哥列入失信黑名单,从此杰哥出差开会都成困难。
2018年最高法出台连带还款责任新规,像杰哥这样被错判的有权进行一次申诉。于是,曲玫杰哥多次申诉,可是每次都石沉大海。
谈到曝光目的,曲玫说“我本不愿意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下,但我所有希望能系统内部纠错的努力都失败了,我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如果不能打破法官暗箱操作,我根本没有机会维权。另外目前司法体系缺乏有效监督,法官枉法付出的代价太低了,致使受到不公正对待的百姓太多了,希望这次发声能带动舆情,促使司法系统建立有效监督制度,让更多的老百姓能得到公正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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