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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经营权争夺余波: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遭电力部门“卡脖子”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楚琰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风光
2024年9月8日,第13届民营企业研讨会暨观音山专家考察媒体访谈会议在北京成功召开。著名经济学家、莫干山研究院学术委员会联席主任、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原常务副所长常修泽先生,资深媒体人、《市县领导月刊》副总编辑兼运营总监、陕西省委宣传部《新西部杂志社》北京中心主任郝宏智博士,著名法律实务专家、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东杰先生、北京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闯先生,《法治中国》栏目总策划、法治中国内参智库总策划陈辉先生、中国企业报首席记者何芳女士等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学者深入研讨了“观音山现象”及观音山公园80%服务区域被南方电网25年拒绝供电的事件。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下称东莞观音山)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是集森林氧吧、文化体验和姻缘许愿为一体的AAAA旅游风景区和民营国家森林公园。1999年民营企业家黄淦波与石新村委(现为石新社区)签订了50年的承包合同,后黄淦波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运营、管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实体企业。多年来,东莞观音山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成功塑造了独特的文化旅游品牌,让观音山成为人们心中向往的一片净土。
东莞观音山,宛如一颗镶嵌在岭南大地之上的一颗绿色明珠,闪耀着无尽的生机与魅力。据统计,每年都有超百万的游客慕名而来,领略东莞观音山的自然风光,体验远离喧嚣的宁静与祥和。东莞观音山不仅承载着广东生态平衡的重任,更是无数生物的家园。然而,在过去的 25 年里,观音山公园却经历了一场令人痛心疾首的噩梦,一场因政府抢夺经营权未逞而引发的电力“卡脖子”噩梦。
“当时,市委书记刘志庚等人对观音山公园的经营权产生了强烈的觊觎之心,他们妄图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将观音山公园据为己有。”一位工作了20年的老员工说,然而,他们的企图未能得逞,由于抢夺失败引发了一系列不可预见的后果。
专家表示,这是一个性质恶劣的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典型事件,是地方政府涉嫌失职渎职的典型案例。
“从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已判刑)抢夺观音山开始,到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违法违规架设高压电线(未经公园、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的同意,未提供合法手续便强行施工),严重破坏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自然环境,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多年来公园方面不仅投诉无果,反而公园80%的服务区域至今不被南方电网供电。”电工余师傅指着山上的高压线塔愤愤地说。
数组高压线塔基耸立于公园内
“从2006年刘志庚(已判刑)家族企图抢夺观音山时,当地电力部门就积极配合刘志庚,充当其马前卒,并且多次采用错峰用电的手段,由此导致观音山公园几百名员工无法正常用餐,而同属一个地域片区和服务行业的其他景点及酒店、零售企业均未被限电,唯独观音山公园被纳入了错峰限电对象。”一位管理人员称。
如以上情况属实,国资委控股的南方电网所扮演的角色则令人不齿,孟董事长如何解释?
众所周知,电力部门本应是为社会提供稳定电力服务的机构,却在给东莞观音山供电这件事上背离了其应有的职责与使命,对国家森林公园进行了恶意的“卡脖子”行为。同时,还通过各种不正当的借口和手段,限制东莞观音山的电力供应,致使东莞观音山的正常运营陷入了极大的困境之中。
电子余师傅称,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不公的待遇愈发变本加厉。景区内的设施需要更新和完善,却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和修缮。由于没有稳定的电力供应,很多必要的项目和工程建设都无法有效开展和推进,景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整个景区的生态系统陷入了严重的危机之中。
对此,东莞市供电局则称:“观音山森林公园于2003年以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名义报装1台315千伏安容量的变压器供公园“会展中心”使用;于2009年经产权方石新社区同意,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以租赁户身份再报装1台315千伏安容量的变压器用电,东莞供电局依法依规受理该申请,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具体分界点由供用双方协商确定。经查,与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已约定产权分界点,东莞供电局已按约定供电至观音山森林公园用电地域范围,至今一直正常用电,不存在25年没有享受到市政供电的情况。”
2022年2月,东莞市供电局书面回复观音山公司称,目前已供电至观音山公司红线,红线范围内用户用电设施应自行建设维护;观音山公司2003年报装用电,至今一直正常用电。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关于东莞供电局推卸责任的情况反映
如何解决东莞观音山的供电问题?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下称电力法)第26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电力法》的规定很明确,供电部门必须向用户供电,不得拒绝。《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3条规定,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均应当到当地供电企业办理手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付费用。供电企业没有不予供电的合理理由的,应当供电。观音山公园作为依法登记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合法经营观音山公园的企业,完全有权利和资格成为独立的用电人。供电部门有义务向其经营管理的观音山公园全面供电。
然而,面对国家法律法规,电力部门却视而不见,依然我行我素,丝毫没有为民服务的法律意识。导致东莞观音山深陷“观音山现象”、“观音山事件”而无能为力,少数官员对民营企业观音山进行抢夺、打击报复,对民营企业合理合法的诉求不理不睬。
山顶发电机房的三组发电机
法学专家指出,25年来拒绝供电,所带来的影响和后果是令人心痛的。
首先,国家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的破坏。公园内的生态系统失去了平衡,不仅对公园本身的生态价值造成了损害,也对整个地区的生态安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次,公园的经济发展受到了严重的阻碍。由于电力供应的不足,公园内的旅游设施无法正常运转,游客的体验大打折扣,前来参观游览的人数大幅减少。这不仅影响了公园的门票收入,也对周边的商业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导致当地的经济发展陷入了困境。第三,这一事件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热评。作为一个拥有丰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景区,理应发展得更好,然而,却因为电力问题停滞不前,这无疑是一种伤痛。
著名经济学家常修泽教授从要素配置理论、广义产权理论、自然性垄断理论等角度指出:输电配电属于自然垄断性环节,生产电是竞争性环节,南方电网是自然垄断性的,它的天职是为社会服务、为公共服务。观音山公园是一个市场主体,供电公司应该为这个区域内所有的主体服务。
郝宏智博士评述道:黄淦波20多年孜孜不倦,不断奋斗,20多年前是两三千万,现在干到多少个亿,难免别人眼红。20多年他寄希望于法律,而法律和正义每每迟到。资深媒体人陈辉表示“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法一定能战胜不法。何芳主任表示需要加强政企沟通,可能法治建设是滞后一点,但每个企业勇于去争取的话,其实就是一股很大的力量。
我们坚信,只要全体观音山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就一定能够战胜黑暗,迎来光明,让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重新焕发生机与活力,让观音山成为每个有信仰的人的朝圣之地。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自然风光
我们呼吁政府相关部门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彻查这一事件的真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尽快恢复东莞观音山景区80%的服务区域的正常电力供应,保障东莞观音山景区的正常运营和稳步发展。我们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持续关注东莞观音山,期待能给东莞观音山有一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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