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林、毁林、毁林事件,这里是东莞观音山。”“又毁林了”的不断呼喊响彻了东莞乃至全国林业圈。 “守护、再守护,复绿、再复绿,维权、再维权,这里依旧是东莞观音山。”不渝守护二十三载的呐喊揭示了东莞观音山绿色维权路的任重而道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和中央的政策给人民描绘了极其美好的生态蓝图。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更是深刻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我们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林业就是要保护好生态,谁破坏了生态,就要拿谁是问”。 政策关于林业和生态的宣导是如此鲜明和有针对性,毁林分子和利益势力的多方掩盖却依然我行我素,冠冕堂皇。正如东莞观音山这头守护不渝二十三载,歌功颂德;那头却惨遭毁林不止,暴露无遗。 1、烫手山芋变身旅游胜地 打造生态文明全国样板 从1999年的一座无名荒山到如今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和4A级景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下简称“观音山公园”)走过了二十三载坎坷而伟大的弥坚岁月。在历史长河中,二十余年弹指一挥间,观音山公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勇逐梦,运用独特的文化驱动,以系列盛世活动为抓手,吹响了文化旅游的号角。观音山公园叫响了南粤生态文化旅游品牌,成为了东莞一颗璀璨的生态明珠。同时,观音山公园开创了国内民营资本经营国家森林公园的先河,厚积薄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倾情打造了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样本。 1999年,地处东莞市樟木头镇的观音山成了一个荡手山芋。此前两年,樟木头镇石新村委以自有的5.28平方公里山林为主体,自筹资金正式兴建观音山公园。因建设资金紧张,工程停断难以为继,石新村委欲引资开发。经多方引荐,当地儒商黄淦波作为经营方于1999年11月底与石新村村民委员会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正式接盘观音山。
多年来,经过不懈的努力与建设,昔日这座名不见经传的荒山,已声名远播,是集森林氧吧、文化体验、姻缘许愿于一体的 AAAA 级旅游风景区,18平方公里区域内的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被誉为“南天灵秀胜境 森林康养福地”,是全国首家民营的国家森林公园,也是东莞目前唯一的国家森林公园。 2、企业家担当精神 守护不渝观音山二十三载 1999年接盘“荡手山芋”的观音山,对于观音山公园董事长黄淦波而言,是一种莫大的勇气,更是一种企业家的担当和创新。23年来,黄淦波栉风沐雨,披荆斩棘,克服了一个又一个自然和人为的困难,把一个绿意葱茏、生机盎然的国家森林公园呈现在世人面前,谱写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华丽篇章。 他的做法令很多人费解,当时其事业正如日中天,家人与同事对此都极力反对,认为放着好端端的生意不做,去投资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公益事业有些不值。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首先,观音山体量巨大,需要数以亿计的开发资金支持;其次,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公益性,投资回报率极低且周期漫长。更为关键的是,在当时,民营资本进入森林公园建设在我国尚无先例,没有经验可循。而对此,黄淦波却有着自己的看法:“观音山有生态美景,有良好的佛教、道教等文化传承,这些资源本身就是一种优势,应该成为东莞的一张城市名片。我有信心、有责任把它做得完美,也算是对社会的一种回报。” 正是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担当,让黄淦波投身于旅游事业。在朋友们看来,这个投资更像是一场奢华的赌局。而对黄淦波来说,赢,功在当今,利在千秋;输,倾家荡产,分文皆无。
建园至今,黄淦波为观音山公园贴上了生态文化旅游文化的标签,依托生态环境资源,深度挖掘佛教文化、健康文化,并借助文学创作弘扬观音山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文化的碰撞与互动,观音山的民族性、艺术性、神秘性和多样性展现得淋漓尽致,成为生态文化旅游景区的全国样板。 众所周知,东莞被称为制造之都,工业企业遍布城乡,但是,东莞也被称为“文化沙漠”。作为我国第一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观音山公园在一定程度上为东莞带来了文化上的提升。“搭建一个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提升综合素质的舞台,让更多的人知道,东莞也有璀璨文化的一面。”黄淦波说。 追求卓越品质,是黄淦波对观音山公园跨越发展的内在要求。不求大而全,只做精而专。在文化生态旅游领域,放眼全国,观音山公园独树一帜。在旅游精品打造上,其力求做到以文养心、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把文化资源转化成旅游产品,在寓教于游中传承创新优秀历史文化。 有分析指出,观音山公园之所以能够成为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样板,得益于改革开放的政策春风,归功于黄淦波23年来的励精图治。观音山公园领航南粤生态文化旅游,与黄淦波身上所展现的勇担当、敢创新、重品质的企业家精神密不可分。 对于未来的发展,黄淦波坦言,将文化和健康定位为观音山公园品牌核心,致力于打造第五座中国佛教名山。“做一个对后人有影响的文化项目,没有几十年的时间是不可能的。”黄淦波称,其接手观音山公园时38岁,原本的工作目标是50岁退休,“清静的时光,清静的地方,焚香听琴,通读《大藏经》,那会是最大的享受”,没想到目前仍在为观音山公园的发展而奔波操劳。令他欣慰的是,观音山公园的一草一木、晨钟暮鼓,郁葱勃发的生态环境,熙攘往来的各地游客,构成如花的大美画卷让他感情释怀:有什么比做这份造福大众的旅游事业更快乐的呢?他甚至找不出让自己休息的理由。 纵观观音山公园的发展史,凸显着企业家勇于担当、敢于创新、追求卓越、全面发展的精神情怀。在传递旅游产业正能量方面,这恰似一曲激荡高昂、令人心潮澎湃的赞歌。然而,剥去表象人们会发现,观音山公园23年来守护绿水青山、捍卫生态文明的泣血故事、坎坷的心路历程令人触动。目前,观音山公园仍存在多个大型工程项目破坏生态环境、违法建设难拆除、配套设施项目受阻等诸多困境,以及当地有关部门掣肘的影响亟待解决。 知行合一,方能致远。黄淦波表示,公园立足于生态文明传承保护,完善制度建设和实践检验,在发展中将自然生态与人文活动完美结合,让游客在绿水青山中亲近自然、在人文活动中品味幸福。为此,公园管理团队将不畏艰辛、不惧困苦、鞠躬尽瘁,将这份旅游事业守护到底。 3、触目惊心 工程破坏生态、毁林盖别墅、建豪华坟墓乱象无人管
眼前一幅幅肆虐毁林的图片让人触目惊心,却是无情地如实发生在观音山公园内,且持续二十年有余,始终得不到遏止和得当解决。更让人惋惜的是,被原国家林业局称赞的“样本公园”遭受肆意践踏,景观被破坏,生态失衡,瀑布断流,水土流失,山体滑坡,隐患重重……眼看屡次举报投诉无效,观音山公园为了维护公园的合法权益,捍卫国家的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多次向主管部门东莞林业局去函,结果不尽人意。 4、累计毁林近2000亩 当地有关部门却称“未发现大面积砍伐情况” 据当地有关投诉人称,自2003年以来,观音山公园的林地、林木屡遭破坏,累计被毁的林地面积近2000亩。该公园核心生态区的林地、原始次生林被砍,变成了经济果林、坟地(墓)、林间养鸡棚(构筑物),还有工程项目。砍伐线越来越向山上发展蔓延。 据观音山管理方介绍,多年来不法人员毁林约1000多亩,森林改种荔枝等经济果木;毁林地建坟墓;租给他人建养鸡(鸭)厂;毁林建别墅、房屋、建厂房;建餐厅农庄;西气东输埋管施工毁林等等。 观音山公园管理方表示,这些林地,如果石新社区没有拿出证据或红线图,证明是村民自留地。那它就应该是观音山承包林地,更何况是国家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区域的林地,是国家明文要保护的国家森林资源,岂能随便被人砍了? 关于毁林问题,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称,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于2020年多次实地勘察,结合卫星照片对比,未发现有大面积砍伐情况,未见明显水土流失痕迹。该山地及林木产权属于石新社区,果树大多为20世纪90年代公园成立前村民承包的“自留山”果树,并非近年栽种。同时,东莞市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开展相关调查形成相关报告、现场调查及无人机航拍核对显示,2005至2020年观音山公园调查范围内公益林面积总体上都呈现扩大的趋势,果园面积总体上都呈缩小的趋势。 观音山公园管理方指出,破坏林地毁林的面积近2000亩,是指多年来累计的。一是破坏林地毁林的跨度时间长,范围广,点面都有,不少林地被破坏了,又长了一些杂草或是果木。二是不少林地改种成了经济果树,也变成了所谓的“绿色,绿地”。这也是当地林业、森林公安等部门不作为,包庇、惰政的借口,偷换了原始次生林地与经济果林的绿色概念。三是西气东输埋管的通道,当年施工砍伐的林地,现在也是杂草丛生。四是破坏林地、毁林主要发生在石新社区但不仅限于石新范围。 今年5月30日,观音山公园又分别向东莞市林业局和广东省林业局去函,举报自1月份以来公园内大面积森林数次被村民砍伐和剥皮“蚕食”的情况。 9月6日,东莞市林业局书面回复称,经调查核实,现场属樟木头镇石新社区大和村仙泉水库尾的村民自留山荔枝园,2021年下半年以来,村民在该自留山荔枝园内陆续开展了除草除杂、荔枝矮化、荔枝修枝和荔枝嫁接等管护工作。这些经营果园的行为,未违反《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调查未发现该村民砍伐自留山以外的其他森林林木。
关于观音山公司反映的情况,东莞市林业局的回复是,2021年3月,该局组织开展了观音山公园森林资源本底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2020年期间,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承包经营管理范围(共约367公顷)内常绿阔叶林总体上有所扩大,扩大总面积约19.53公顷。经比对观音山森林公园及周边区域历年卫星照片,没有发现观音山公园内累计有多达1000亩的原始次生林被人为破坏的情况。 此回复等于东莞市林业局全盘否认了观音山森林公园内大面积林木被人为砍伐和破坏的事实。无稽之谈,可笑至极! 5、举报毁林违建未获处理 东莞林业局被推上被告席 据了解,观音山公园管理方对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其反映的人为毁林违建等问题的诉求的回复不予认可,认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故意掩盖了观音山公园被人为累积毁林近2000亩原始次生林的客观事实,遂于今年3月7日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打报告再次反映情况,恳请东莞市人民政府督促樟木头人民政府纠正其敷衍态度,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工作落实、为民办事、加强法制、营商环境”存在的作风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督促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查明该公园被人为毁林累积近2000亩原始次森林的违法行为,追究其相关毁林人及渎职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并拆除其毁林违法建筑,对公园毁林地进行复绿。
观音山公司早在2021年7月就将东莞市林业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该局依法履行职责,对其2020年11月20日书面举报的森林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东莞市林业局则称,已经对观音山公司2003年至2019年的举报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作出答复,提交的证据材料真实合法且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其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认为观音山公司对于2019年及之前举报行为的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另外,其对于2019年及之前和2020年11月19日的举报行为所作答复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驳回观音山公司的诉讼请求。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观音山公司自2003年至2019年涉及观音山公园的投诉事项,被告东莞市林业局的处理行为不属于本案行政诉讼审查范围,该院不予受理;对于原告提出的“2020年11月19日发现观音山公园七星围山头出现150平方米左右的林地被砍、草木丛干死,变成荒地”的问题,被告已依法履行其职责,作出的答复于法有据。原告的诉请缺乏理据,不予支持。遂于2022年1月6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观音山公司的诉讼请求。 观音山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7月下旬,该案二审已开庭。目前已超审限期1个多月,至今尚未判决。观音山公园方面也没有得到审限延期的通知。 6、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毁林明确规定为何政府相关部门不履行职责 盗伐和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第六条: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为起点;滥伐林木“数量巨大”,以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为起点。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第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3、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滥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一)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情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小编细读了上述有关毁林的法律法规,国家早已对毁林做出了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准确又详细。可为何政府相关部门迟迟不履行职责,对在观音山公园内人为破坏森林资源、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依法从严及时查处呢?难免会让小编臆想,莫非是有关部门和领导害怕一旦履行了职责,就会被追究相应的渎职责任? 7、公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各职能部门大打太极杂耍踢“皮球” 为了更好地保护观音山公园绿水青山,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完善观音山公园的各项发展和规划,观音山公园分别向东莞市林业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东莞市樟木头不动产登记中心、东莞市樟木头农林水务局以及东莞市樟木头人民政府党政办等多个职能部门提出观音山公园内林权证红线范围图的信息公开申请。
小编认真排序了观音山公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路径走势图,看到最后懵住了,路线似曾相识。再走一遍,不禁被领导们带着打起了 太极杂耍,皮球更是踢出了高超技艺。“敬佩之心”顿起,不免“肃然起敬”。如此营商环境,难免让投资者和企业家望而却步。 对此,业内专家指出,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是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一个地区乃至国家的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地方政府只有努力打造服务效率最高、管理最规范、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才能让企业家更有干事创业的冲劲,对待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企业更应该如此。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8、规划修编受阻 观音山公园路在何方? 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10年。即2017 年7月30日到期,观音山公园需进行修编并报批。 2017年7月17日,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曾致函观音山公园,要求及时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应广东省林业局邀请,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接受观音山公司委托曾两次到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勘界工作,均遭到拒绝。 2018年3月9日,针对观音山公园发展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邀请东莞市林业局和观音山公园共同参加商讨。根据2017年7月17日的督导通知精神,会议要求东莞市林业局应发挥林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主动督导、协调和指导观音山公园完成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完善森林公园各项配套建设手续。2018年10月,湖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再次应邀到东莞市林业局勘查观音山公园边界,却遭东莞市林业局单方临时取消,不成立的理由则是该公园四界不清。 观音山公园告诉媒体,2019年4月17日,东莞市林业局为应付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2017年7月17日的督导通知和2018年3月9日的会议纪要,也曾致函通知观音山公园要求尽快按有关规定修编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并按程序上报国家林业局审批。2020年5月19日,观音山公园根据该致函通知精神,委托北京时代天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配合修编并前往东莞市林业局希望配合完成修编所需事项,仍遭拒绝,不成立的理由仍是该公园四界不清。 观音山公园认为,观音山公园是从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观音山森林公园,到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及广东省林业局批准的总体规划,均有四界范围。2000年12月3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观音山森林公园确定的位置范围位于樟木头镇,由石新、古坑、樟洋、官仓等村的部分林地组成,总面积26178 亩。2005 年12月23日,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确定经营面积657.18 公顷,行政区域位置广东省东莞市,地理坐标明确。同时,2007年7月30日,广东省林业局批准《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地理坐标和经营面积均有明确。 据介绍,近几年,观音山公园又曾多次向樟木头镇党委、政府和东莞市委、市政府、市林业局书面申请并反映情况,以求尽快修编,均无结果,导致修编工作延期五年一直无法完成,直接影响了国家级森林公园样板景区的升级和发展。 公园正常的规划修编,耗时五年仍然无果;举报毁林违建保护森林资源,竟被逼到试图通过法律诉讼来实现,实属无奈之举。 尾语 观音山公园这一宝贵的绿水青山,这头观音山公园方黄淦波和他的管理团队建园23年守护不渝,那头却依旧年年惨遭毁林不止,何等匪夷所思!举报无门,孰是孰非,事实当有定论。 观音山公园路在何方?或许依旧得不到答案。然而,再多的瓶颈、困难和苦难一定无法阻止观音山人兢兢业业、一如既往地将国家这宝贵的绿水青山无怨无悔地守护下去。 来源:中华旅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