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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让律师当庭撒谎致委托人败诉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水中花

       2017年,原告罗某标虚构证据,起诉了谢先生夫妇,案由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纠纷标的物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甘坑社区。谢先生委托了赵焕律师(当时是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焕律师在一审、二审的庭审期间在没有证据证明原告罗某标付款1957.5万元的情况下,一直坚称谢先生收到了此1957.5万元。并且赵焕还认可先谢先生向罗某标支付了2000万元,其实这些款项来往是发生在谢先生与罗某辉之间,而将以上的款项来往变成谢先生与罗某标之间的交易,这势必造成谢先生与罗某标有经济交往的假象,最终导致谢先生败诉。


       谢先生的律师称,之所以说赵焕律师在为谢先生代理案件过程中,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虚构事实真相、蒙骗法院、造成谢先生的案件惨败,是因为赵焕称原告罗文标付谢先生1957.5万元,以及谢先生收到了此1957.5万元,和谢先生向罗文辉支付了2000万元,这些款项来往没有任何证据证实。没有证据证实的事件,赵焕代表谢先生在法庭予以认可,在谢先生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导致官司的惨败,现在谢先生已经向相关主管单位投诉赵焕律师。其实,更加值得关注的是另外一个问题,即原本谢先生与赵焕律师关系非常好,谢先生也非常信任赵焕律师,那么为什么赵焕律师当庭撒谎致委托人谢先生案件败诉,是谁让赵焕律师这么做?事实上,答案也很简单,赵焕律师肯定是受对方罗某标的受益才如此行事的,因为罗某标是赵焕律师撒谎的获益者和受益人。

       针对本案,我国著名维权律师张学军指出,如果代理律师真的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当庭做出不利于委托人的陈述和意思表示,那么这位律师涉嫌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故意歪曲事实、隐瞒真相、编造证据等行为,以达到欺骗法院的目的。虚假诉讼不仅违反了律师的职业道德,而且还会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失、声誉受损等,发现律师从事虚假诉讼活动,应该立即采取行动,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律师的违法行为。其次,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是虚假诉讼的受害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行政处罚责任。还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公众宣传律师的违法行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迫使律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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